我在2016年厎经中介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付了首付款由于雄安新区迟迟没有过户,而卖房的现在提出让我在一个月在拿出尾款的百分之80来,我拿不出来他就不买了。我买房与中介三方写下的昰贷款合同。现在过不了户他不买了怎么办?在同时给他首付款时写下他拿首付我提前入住我现在住在房子里。怎么办他不买了要尾约?我需要法律支律谢谢
2024-10-09 07:2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和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原则。 贷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且无违约行为,可以视为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有权收回已经支付的首付款。 首付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4条的规定,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您认为卖方未按期交房,您可以拒绝接收剩余的尾款。 住宅使用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产权人,而非使用人。因此,即使您已经入住该房产,也不能视为所有权转移给使用人。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机构或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代表您进行谈判,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