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辩护词
2020-12-15 19:5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我受被告人***的委托,并受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的辩护人。现在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采纳: 一、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基本法律构成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该规定,被告人***的行为符合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犯罪构成特征。辩护人对于公诉人就本案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犯有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定性不持异议,在此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