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我通过我朋友认识了他姑姑,朋友说他姑姑认识人可以办下我们市里的公租房子,但要交一万八千元,就这样我交了钱,一个月以后派出所给我打电话核实情况,我才知道上当受骗了经派出所的努力退回了八千元,还有一万元,现在我找谁可以要回这个钱他姑姑给我写了这样的收据有没有法律效力
2025-02-09 02:00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都应当遵循公正、合法的原则。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尽可能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追回被骗的钱款。如果对方提供的收据没有证据证明其真实性,那么您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或者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