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用自己的身份证以法人(公司注册在上海)的名义帮我老公贷款15万,他承诺一年还,他当时是股东,现在公司注销了他又重新在南京注册了公司她是法人我是股东,贷款有5年了,还有13万多他不给我还了,贷款都是他在用。律师说年后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2026-03-01 15:27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任何个人或企业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贷款,并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借款用途证明。如果您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贷款并导致债务纠纷,可能涉嫌诈骗罪。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您的丈夫没有还款能力,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包括股权等。 再次,即使您作为公司的股东,也不应该参与公司的债务纠纷,因为这可能会损害您的利益。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债权人协商解决债务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