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伙开饭店28万转让费,当事人出10万现金另一方未出资,没有收据,现当事人写了退股协议退股,另一方将饭店转让,原饭店主人现起诉当事人和其合伙人履行剩余的转让费。
2025-08-03 01:0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合伙人之间的转让费用纠纷,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部分转让款,那么对方有权要求剩余款项的支付。如果未能按期支付,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一方未经同意擅自将饭店转让给第三人,这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尽管双方签订了解除合同的协议,但是由于没有收到任何退款,所以对方仍有权利要求按照协议中的规定进行退款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诉讼风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