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问一下 我离婚了 房子给女方了 车给我了 抚养费不用女方拿。我现在想要回10万 就当给孩子的抚养费 房子还没过户呢 以前是夫妻共有 离婚是说房子给女方 男方要车 民政局有低案 户口迁移时派出所也有低案。我还能要10的抚养费吗? 谢谢
15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并有权要求子女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在离婚后,如果双方约定将房产归一方所有,且未明确表示放弃其他财产,则该房屋属于离婚协议中规定的共同财产。 对于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您的孩子确实需要额外的经济支持,那么您的请求是有一定依据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已经同意将房产给了对方,但如果没有另外达成一致,或者没有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指明不放弃其他财产,您仍然有权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抚养费的支付。 因此,在处理类似情况时,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款并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