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一套城中村房子,有办绿本子房产证,房产证名字是写了妈妈的,妈妈遗嘱上写了是给一个儿子,其她5个姐和一个哥都在遗嘱上都签名了,现在妈死了这个儿子要求去房管局过户,其中有个姐不同意去,有个姐也死了。请问这种情况怎样过到的。?非常感谢
8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在处理母亲的遗产时,出现了争议和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寻求调解或仲裁。如果您和其他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如家庭调解委员会或仲裁机构,以解决争议。 提起诉讼。如果调解无效,或者调解过程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在起诉前,建议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有妥协的可能性。 通过公证程序。如果您和其中一个继承人之间存在重大分歧,而无法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您也可以考虑申请公证。在申请公证的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母亲的遗嘱,并由公证处进行公正。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