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宜昌半岛花园晶晶幼儿园里上了四个月班,7月到十月,(现在辞职了),应聘的是保洁,但他们没买养老,后来说补现金,结算工资的时候说到时候通知我们,(我还没开过户)但现在要我们开发票去报销,才能拿到钱,咨询一下,这个钱是否应该给我们
2025-04-13 01:39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您已经离职并要求支付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则可能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至于您提到的“补偿现金”和发票报销的问题,这通常被视为一种经济补偿措施,旨在帮助您处理离职后的财务困难。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如工作合同、缴费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