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在停车场担任经理,干了7年,现在停车场马上拆迁了,这七年里也没有给我交保险。每月工资4000元,要管理停车场所有事情,都是亲力亲为,自己去干。九月份就结束了,请问一下,我想要求老板帮我补交社保,合理吗?该咋样给我补上。谢谢!
2019-08-12 09:35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如您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