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本人因毒驾和无证驾驶交高速交警查到后转送当地公安局,公安局以吸毒罪拘留15天后送到强制戒毒二年,我刑满出来后交警队又打电话给我让我去交警队处理要再次拘留我五天,请问这样合理吗?
18天前您好!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次的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是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法定情形之一。 在您被处以拘留、强制戒毒等措施之前,您可以依法进行辩护和申诉。如果认为自己并非故意违反交通法规,而是因为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行为不当,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辩和申请复议。同时,如果您对警察的执法行为有异议,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以便得到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希望您能够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并争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