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案涉:我是原告(杨学明),我是做电气灯光工程,在2012年我朋友(张闯)介绍给我做电气工程,造价180万左右,施工中付了139万,欠47万左右。这工程是大连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同大连神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鉴定合同的,(张闯)是代表大连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做委托人同大连神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鉴定的投标书,施工合同书,现在组织施工,工程量鉴证,进度计划表,初审工程量决算等盖章签字。有园林法人(于敬波)鉴字盖章。(张闯)是广建公司介的工程,(张闯)来组织施工承包综合项目。园林收管理费10%,广建口头收管理费5%,其它(张闯)总承包,其中总合同电气这一部分170在左右给我(杨学明)来承包,并己决算为准
2025-07-23 00:24尊敬的用户,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他人合作进行电气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结算工作。首先,您需要确保所有的合同条款都得到了遵守和执行,包括付款协议、支付方式以及任何可能存在的争议解决机制。 其次,您应该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审查,以确保所有的工作都已经按照设计图纸和标准进行了。如果存在任何问题或差异,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措施纠正。 此外,您还需要关注项目的进度和预算情况,确保它们符合您的预期和合同要求。如果您发现任何不一致或者有问题,应及时向相关方提出反馈,并寻求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您认为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或者纠纷,建议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以便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和调解,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纷争。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