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能要求判渎职罪吗? 张XX在发改委工作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章、收款票据、合同、施工图纸等工具,诈骗了14个人的一千多万。后被受害人发现,被逼投案。张XX诈骗时间长达8年,期问被领导发现过,但没有处理,只是调整了岗位再干。 请问:能追究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吗?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单位赔偿吗?能否判读职罪?
23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渎职罪。因此,在本案中,如果张XX的行为确实造成了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那么他可能已经构成了渎职罪。 至于是否能够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如果单位领导明知张XX存在违法行为,而未采取措施制止或处理,那么他们也可能构成渎职罪。 至于被害人的损失,如果张XX的行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给被害人带来了经济损失,那么单位是否有义务进行赔偿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一般来说,如果单位有责任导致损害的发生,那么就有义务对其进行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问题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