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份妈妈去电信买了一台合约手机,用的是我的身份证我签的合同。去年年中旬妈妈把手机也掉了。人在外地所以手机欠费了几个月。今年3月份就补齐了。今天律师打电话给我说留了案底,说会对以后得贷款产生信用问题?要我把违约金转过去。我没转。如果我继续履约,也会留案底吗?会对信用产生问题吗?
2025-08-09 08:3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母亲在购买手机时使用了您的身份证,并且她当时签署了一份合约。然而,在使用过程中,她的手机丢失了,导致她在一段时间内未能按时支付费用。之后,她补交了欠款并确保了未来的还款。 关于您的疑问,是否会在未来留下案底以及是否会对其信用产生影响,这主要取决于您和电信公司之间的协议约定。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下,即使您没有及时支付费用,也不一定意味着会留下案底或对信用造成负面影响。但是,如果您不履行后续的还款义务,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逾期利息和滞纳金等额外费用。 因此,建议您与电信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还款计划和注意事项。同时,您可以考虑向法律顾问寻求进一步的专业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