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是重庆江北区复盛镇新城村23社刘宗岚,我现在想咨询下我女儿刘科是否能继承南京江宁她爸爸熊国平遗留下房子的权力。
2025-04-12 07:48尊敬的刘先生。 您所提及的问题涉及房产继承和遗产分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继承权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的,一般情况下,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父母等有优先继承权。如果您的女儿刘科符合上述条件,她有权继承父亲熊国平遗留下的房产。但具体继承份额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法院判决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前往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详细咨询和处理。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