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分居1年了,我什么都不要,结婚十多年,对方欠了几万的贷款,没有没有共同财产,有10岁孩子,不想要孩子
2024-10-02 17:49你好!在离婚时,如果你和你的配偶已经分居一年以上,并且你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财产或债务,那么你有权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此外,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或者双方同意以母乳喂养的方式抚养孩子,法院可能会考虑母亲的权益。 至于孩子的抚养费,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一般来说,抚养费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法院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双方的收入情况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另外,对于夫妻之间的债务问题,通常情况下,一方偿还债务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存在,而不是基于分居与否。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