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离婚了,2011年分居,2015年起诉的,到今年四月开了两次庭,都没判离婚,但是我跟别人生了孩子,我有什么责任
2024-10-02 16:5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可以视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因此,如果你们在2011年就已经分居,并且2015年起诉离婚时仍未达成协议,那么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可能已经完全破裂。 关于您与他人所生的孩子的问题,这通常不会影响到您的离婚诉讼。但是,在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以决定谁有权利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您对目前的判决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提出了上诉,最终的判决仍然取决于法院的裁决,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再次提起诉讼。 总之,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