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续期间因为一方原因导致的债务,已被判决下来五年并已离婚,可以再提起上诉吗?
16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被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共同债务,并且已经判决后双方已经离婚,则该债务不能再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偿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一方认为该债务是另一方故意隐瞒或者欺骗其而形成的,也不能再次提起上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即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由于自身行为或疏忽导致的债务,也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还款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属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或其他合理开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否认债务存在或者主张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对方的主张,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总之,对于因个人行为而导致的债务,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或其他合理开支,否则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您对具体案件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