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伤残赔偿金标准

2019-07-02 19:4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019-07-02 19:44:3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380今日律师解答 48080

相关推荐
有五条婚姻线就必须会离婚吗 1回答
请问房产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作为业主该怎么办? 1回答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会被拘留吗 1回答
做背债被骗了,我该怎么办 1回答
24小时公安在线咨询 1回答
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另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处理? 1回答
被女人给强奸算违法吗 1回答
女方无房无继承权,离婚后房屋是否算共同财产 1回答
扫黑判刑后还可以起诉吗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干了活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1回答
业主不按法院判决执行,破坏电井门如何处理? 1回答
长治的律师事务所那个好 1回答
开车撞死人对方不谅解能办理取保吗 1回答
有限合伙人参与合伙协议的修改吗 1回答
你们那里有谢维律师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