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殴打受伤,鉴定聘请书上写的”相互殴打案”对以后起诉有什么影响?能不能让派出所更改案名? 谢谢!
2025-04-14 03:5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您遭受了身体上的伤害是需要得到法律保护的。其次,在被鉴定为“相互殴打案”的情况下,这可能会影响您在法庭上的立场和诉讼请求。然而,是否可以要求派出所更改案件名称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 如果您认为更改案名为必要,您可以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担忧,并询问是否有任何途径来改变案件名称。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选择。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咨询专业人士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希望您早日康复并取得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