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的村名。有个关于土地承包合同咨询您一下。我于八年前承包本村一口40亩蟹塘用于养殖,今年到期后合同续签了十年。因这塘口是十多户村民的田亩组成的。目前所有村民都同意续签,并收了田亩租金,唯有一家村民横在里面不让承包,(里面也包含他家几亩地)故意刁难,他这样阻扰合法吗?所有村民都同意。望解答。谢谢
2025-02-20 1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方式和用途,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合法利益。如果承包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利要求继续使用该地块,那么任何其他村民都不应该阻止其行使这一权利。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当存在多个相邻的土地使用者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确保公平公正。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村民都同意续签并收取租金的情况下,如果有村民提出异议并阻碍承包方行使权利,其他村民可以寻求调解或者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请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尊重他人权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或帮助,请考虑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