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收了30元草原景区牧服费,却不让我们进去。怎么确定他违规?
20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改变行程;(二)安排另行付费游览项目;(三)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四)向旅游者索取小费。”根据上述规定,导游收取草原景区牧服费的行为可能违反了该条第(三)项的规定。 具体来说,如果导游在未经游客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游客支付草原景区牧服费,且这种费用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没有提供任何服务证明其必要性,那么这将被视为强迫交易或者诱导消费,属于违法行为。此外,若导游未告知游客实际的收费情况,也有可能构成欺骗或者误导游客的情况。 因此,在遇到类似问题时,游客可以保留与导游之间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并联系当地的旅游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