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老公家婚前的一套私房拆迁,土地证是他爸爸的,婚后三年后拆了分了一套商品房,这套商品房是我和我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0-18 15:3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的归属通常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身份。如果该房屋属于您的丈夫(即原配偶)在婚前购买,并且当时没有明确约定或遗嘱指定为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屋应视为他的个人财产。 然而,在您们结婚后的第三年,由于拆迁获得一套商品房,这可能意味着该部分财产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拆迁补偿款通常被视为对被拆迁人的一种补偿,而不是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的房产所有人。 因此,如果您认为这套商品房是您的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建议您与您的丈夫进行详细沟通并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请注意及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处理此类问题时能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