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驾驶公交车在站台起步,因车内地面湿滑(前一天下雨),上车一名60岁女乘客摔倒。诊断为左脚骨折,单位认为我车门未关死就起步,违反公司规定,让我负担全部损失的40%,我认为乘客摔倒的主因是地面有水,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我如果打算诉诸法律,诉讼费大约是多少
2024-10-22 14:40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您的行为可能涉及到交通事故责任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没有过错,那么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您的损失。 其次,关于您的工资福利待遇,这通常取决于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关于诉讼费用的问题,具体数额可能会因为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起诉费用包括受理费、公告费等,这些费用会由法院收取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此外,还需要考虑聘请律师的费用以及交通等相关费用。因此,在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