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商量着结婚,然后办了办大见面 见面礼给了一万七 现在算了,去他家要,她们不给。请问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要回来吗?
2026-01-02 12:36首先,关于您提到的“见面”过程中的赠送金额问题,如果您认为该费用属于婚约中的一部分,则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处理这些款项。然而,如果这个数额是作为婚礼筹备过程中的一次性支出,并且已经由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那么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主张这部分费用。 其次,对于现在要求返还的问题,建议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态度和理由。如果经过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之一。 民事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对方返还赠与款。 仲裁机构。将案件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以确定赠与款的归属。 调解或和解。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婚姻家庭咨询师或调解员,帮助双方找到解决方案。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使用。同时,也要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