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男友在一起7年,有一个2岁的女孩,今年他出钱买房子,付了12万首付,房产证名字是我一个人,现在要分手,如果房子归我,首付款我是不是应该还给他们,没12万,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可不可以分期付12万
2025-02-06 08:59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男友已经分居,并且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关于首付款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购买房屋的首付款是购房者自己的财产,除非有明确的协议或法律规定,否则不应视为赠与。 至于分期支付首付款的问题,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保持冷静,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决定,以免给日后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