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本人不太懂法律,有点事向你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婆离婚了,有一个儿子,我和我老婆共同达成协议,协议书是这样写的,儿子抚养权归他妈妈,我不用给儿子出任何的抚养费,在不影响儿子的学习下我可以带我儿子去玩。但是他现在后悔了要我支付儿子的生活费,不然就不让我接我儿子。请问我能怎么做才能接到我儿子,她有权利不让我接我儿子吗?
2025-05-06 23:3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妻子已经就孩子抚养权和生活费用达成了一致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明确了儿子由母亲抚养,而您将承担必要的教育和支持责任。 然而,如果您的妻子提出要求您支付儿子的生活费,这可能涉及到您对孩子的经济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您的妻子进行沟通,了解她的需求并试图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有时候,通过理解对方的需求和立场,双方可能会同意调整抚养协议。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在当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您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关于如何处理此类情况的专业建议和指导。 独立行动。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或者担心协议中的条款不合理,您可以选择自行执行协议的一部分,但请注意,这样做需要谨慎行事,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最终,重要的是要确保自己遵守双方之前达成的协议,并尊重法律程序,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