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系案件当事人,借给别人6万元钱,有张借条,没有借款日期,也没有还款日期,该笔钱是以现金的方式交给对方的,与对方协商过,承认借款但是没钱还。协商过程没有相关证据。借款一年左右了,债务人系盖州人在沈阳上班。为沟通律师费,具体面谈。
2025-12-21 01:0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孙先生与他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存在争议,双方未达成书面协议,并且借款时间较长,可能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进行沟通,明确借款的具体情况和还款期限,以便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