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您件事,20多年前,由于村里公共事务<农村通电装变压器>占用我家宅基地,村里当时补偿土地给我。补偿的土地靠近洪泽湖边,前段时间由于洪泽湖扩大滩涂面积,国家征用到我家补偿的土地,国家补偿款据说是308o0一亩,可是村里以各种理由说我家这块地不在补偿范围,但我家这土地有国家的确权证,请问下村里这样违法吗,我家土地能得到补偿吗?谢谢。
2025-10-09 08:0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应当依法登记并经公示后方能确认。如果您的土地确实存在争议,并且村里的说法与实际不符,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