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件,当时我的四轮汽车正常行驶,前面一辆小面包车,前面小面包车要转弯放慢车速,后面一辆摩托车从我的右侧快速撞向小面包车的车尾,我看见就走了,后来当晚交警打电话通知我,说这件事与我有关,说当时摩托车被我的车唬到,才造成这种事件,说我逃逸,车身右侧有些许划痕,现在摩托车车主昏迷不醒,她的老婆坐他后面,基本没什么大问题,我的行车记录仪记录当时前方小面包车停车时,我些许右转,但是正常行驶,没有碰实线.请问这件事该拖下去拖到当事人醒来嘛?已经交了几万块医药费,请问这是我有责任吗?
2024-07-11 11:30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前方小面包车减速转弯,摩托车从右侧撞上小面包车,您并未与摩托车发生接触。如果行车记录仪能够证明您在事故发生时没有违规行为,并且没有与摩托车发生碰撞,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交警通知您与事故有关可能是因为摩托车车主或其家属在事故发生后,可能出于某种原因将责任指向您。在这种情况下,您应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提供行车记录仪等证据,以证明您的清白。 至于已经支付的医药费,如果最终调查结果证明您无责,您可能有权要求返还。但在此之前,您应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支付凭证和证据。 至于是否需要等待摩托车车主醒来,这取决于警方的调查进度和法律程序。如果警方需要您提供进一步的协助或证据,您应予以配合。同时,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和下一步的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