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与公司同事发生纠纷,他把我打伤,经公司领导协调,赔付我医药费,双方以后各不相扰,这几天他给我打了两次电话,说他钱不好花,让我出门小心点,我想咨询律师,这构不构成恐吓,如果构成我该怎么办?
2025-10-04 18:04你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你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并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恐吓行为。恐吓是指通过言语、文字或行为等方式,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 在你的案例中,对方已经赔偿了医药费,并且表示不会再对你进行任何形式的伤害。因此,即使对方给你打电话,要求你在外出时注意安全,也并不构成刑法上的恐吓。 不过,如果你对对方的言行感到不安或者担心,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通话记录和相关证据,以便将来证明自己的确受到了恐吓。 如果对方的行为让你感到非常困扰,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获取法律保护。 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做出冲动的行为,以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最后,请记住,在遇到任何可能引起争议的问题时,最好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