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家庭的遗产问题。我父母生了我们三姐妹,我排第三,大姐与我都已结婚,二姐未婚,长期在外地工作。家里的资产:家里一直是我与大姐打理,并且,父亲给五万元我作本金,我帮他赚了约70万元,给父母养老,且五万元本金,父亲于十年前已提取并作其他使用。另外,父母买了一套大屋,价值120万,其中有父母的钱、有我的一点钱与大姐购买的所有家私。前两年,父亲突发病去世,二姐回家办完一切后事后,跟母亲提出,要求把父亲的遗产分了包括70万及房屋(注明:70万现放在我这里还在继续投资名份还是父母的,房屋母亲现在住着。)现提问,我二姐说提前领取父亲的遗产,可以吗?若分不到,她要告我们。
2024-07-23 03:49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顺序为子女-配偶-父母。因此,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您的母亲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按照法定程序获得父亲的遗产。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确认的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您和您的姐姐共同帮助照顾父亲,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属于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的表现。其次,您已经支付了五万元作为本金,父亲也同意将剩余的收益用于你们的家庭开支,这表明您们之间存在共同财产关系。 对于二姐提出的提前领取遗产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当依法进行分割,不得擅自转移或侵占。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分享遗产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比如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最后,建议您与家人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意愿,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