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2013年已经离婚,去年正式分开,孩子6岁多,对方不让孩子上学
2025-02-19 23: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对待子女。在离婚后,父母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如果对方拒绝让子女上学,您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寻求法院的帮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其作为监护人的责任。 与对方协商。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尊重孩子的意愿。尽可能尊重孩子的意愿,但也要考虑到实际情况,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健康。 求助于社会支持机构。如儿童福利机构或儿童保护服务部门等,他们可能能够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重要的是要记住,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您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