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亲戚家公司上班,他又成立一个房地产公司,写的我是法定代表人,我只占0.1%股份,亲戚占剩下的,公司全权由亲戚负责,我和他写个协议以后事务由他负责,我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吗
2025-02-17 16:26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的是一份股东协议。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您仅持有公司0.1%的股份,并且该股份并不足以使您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则您通常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和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如果您的股份是通过投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而且您有权要求分享公司的利润分配或者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则您可能会被视为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或利益相关者之一,因此有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详细阅读并理解您与亲戚之间的协议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也可以考虑将协议中的部分内容修改或重新谈判,以更好地反映您的真实意愿和权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