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发生交通事故,我住院二十七天内骨断一条全身外擦伤,说对方全责,住金平区人民医院,平安保险赔偿,是医药费9693.45元伙食2600护理2080后续1000误工4529.17元,这样赔偿合理吗?请给我指点,谢谢
2024-07-16 06:2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并住院治疗。对于您的索赔,保险公司通常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 首先,关于医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提供的诊疗活动进行记录,并保存病历资料。因此,您应该保留好相关医疗费用的收据、发票等凭证。 其次,关于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如果您的身体状况允许出院,可以考虑申请护理服务;如果需要继续住院治疗,则应根据医院的标准收费。 再次,关于误工损失,您可以提供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明您的实际经济损失。同时,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等方式确定您的误工时间。 最后,关于营养补充品费用,如果您认为自己需要额外补充营养,可以向医生提出申请,由医生开具医嘱,由保险公司报销。 总的来说,您的索赔金额是否合理取决于具体的赔偿条款以及您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建议您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清楚赔偿的具体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