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借我二十万,他老婆也知道并且在还款保证书上签了字,但是没在借款收据上签字,后来他俩离婚了,离婚后他老婆购买房屋一套,我怀疑他两个是假离婚,我可以要求他老婆偿还欠款吗?
2024-07-16 12:1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和担保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向债权人出具的还款保证书,视为共同债务。因此,即使配偶没有在借款收据上签字,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假离婚”,这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指夫妻双方为了逃避债务或转移财产而采取的一种欺诈行为。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证明您的权利,并寻求相应的救济措施。但请注意,这种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应避免采取此类不正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