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上门女婿,感情不和已经离婚了,婚后有一女一儿,当时他要走了儿子,可是了 孩子从小都是我跟父母带大的,一听说去他家那里在了孩子就闹。孩子都不认识他,孩 子还不怎么会说话,他把孩子给他父母带, 自己去了外面,我去看孩子孩子现在有点不 怎么说话,叫他也不答应。我想把孩子要回来自己带两个孩子,可以吗?孩子现在两岁八个月。
2026-02-11 15:52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应归其母亲或父亲所有。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有充分的理由证明改变抚养关系有利于子女成长; 变更抚养关系不会损害子女的利益; 变更抚养关系的申请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在您的情况下,孩子的母亲(即您)作为父亲的前配偶,有权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如果您能够提供充分的理由证明改变抚养关系对您的孩子成长有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请求,让您拥有孩子的生活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孩子是否愿意跟随您生活也是考虑因素之一。如果孩子不愿意与您一起生活,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您抚养孩子的情况,您可能需要重新考虑自己的抚养意愿。 最后,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出最合适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