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二人离婚,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抚养费,但其不支付,有办法吗?
2024-11-09 08: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具体到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对方确实拒绝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采取措施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和调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无法支付抚养费的事实,以此作为请求强制执行的依据之一。 此外,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提起上诉的方式来寻求司法救济。但是,在此之前,请确保您的权益已经被充分保护,并且已经尽了所有可能的努力去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