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婚前买的房子写的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我征信问题贷款是也是用他名字贷的,但是首付,和婚后贷款都是我一个人在还,他没有收入,现在我想把房贷还清然后让他过户给我,那我再跟他离婚这房子跟他没有关系吧?
2025-12-10 07:46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或共同所得的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且登记在您的丈夫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想通过与您丈夫的离婚程序来处理房屋所有权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确保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产是您个人出资购房或者与他人有明确的约定。此外,在离婚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师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以确定其市场价值。 至于还款义务,通常情况下,无论房屋所有权如何变更,原债务人都应当承担偿还义务。因此,即使房产已转移至您的名下,您仍然需要承担您丈夫所欠的银行贷款。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