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签订的合同,当年过了户,我买的是二手房,原业主户口没迁走,我现在没办法卖给别人,当时合同约定七日之内迁走户口,由于我的户口是外地的,所以户口一直没牵过来,也不知道对方没将户口迁走,房子在昌平。我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承担每天千分之一的合同违约赔偿,房子当时买的时候是30万元。
2024-07-26 20:1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前任房东之间存在买卖房屋的合同关系,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然而,前任房东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迁出户口,导致您无法将房产出售给第三方。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前任房东。首先,尝试直接与前任房东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请求他们遵守合同规定。 向中介公司求助。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寻求中介公司的帮助。一些中介公司可能具备处理这类纠纷的能力,或者能够协助寻找解决方案。 考虑诉讼途径。如果前房东仍然拒绝配合并给您带来严重困扰,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通常意味着起诉前任房东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提供一般性参考,具体情况应具体分析,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和个性化的法律意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