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3周岁,如果女方不要孩子,男方也不想要,那孩子是判给女方吗?
2024-08-27 22:40在您提供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此,在此情形下,法院可能会基于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法院对具体情况的综合考量和评估。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最佳利益将是首要考虑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