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个房子租给别人开私房菜馆,但是现在政府在打压,不准搞,他们签了五年合同,现在一年做不下去了,请问押金要退吗?
2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果您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并且已经履行了一部分租金,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剩余的租金。 如果您的房东因为政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该房屋作为私房菜馆,您可以考虑是否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押金。请注意,在进行任何行动前,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