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请问一开始借钱打欠条时未写名利息,欠款人逾期未换打来千元说是利息这千元是算利息还是算本金
6天前你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后没有及时还款,并且逾期仍未归还,则可以视为借款人已经认可了原借款金额。因此,如果欠款人提出要求支付利息,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者类似情况下的市场利率计算。 另外,如果你认为对方提出的利息过高,你可以要求其调整为合理水平。同时,你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利息的存在,以支持你的主张。 最后,建议你在与对方协商解决之前,先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