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介绍下我这边的情况,就是我年前租了个门面房,付了定金3万,合同写的3月2号交房,然后房子没交,3月2号又写了承诺书大致意思是4月5号如果没有交房,按定金的双倍赔偿;现在房东讲房子不租了,违约金讲不给了,给了我3万现金,当初的租赁合同,承诺书都在我这里。
2024-10-03 13:0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租赁合同已经解除。如果房东在合同到期前单方面决定不再出租该房屋,并且拒绝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包括定金),这可能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您的损失。 承诺书无效。虽然承诺书中提到的赔偿条款似乎合理,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关于金钱赔偿的约定都必须合法有效。如果您认为承诺书中的赔偿条款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它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所有的协议都是经过双方同意并签字的,以避免未来产生纠纷。 退款方式。房东提供给您的3万元现金可能是为了弥补您因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然而,由于该款项并未包含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其他费用,因此是否接受这笔款项取决于您对补偿的具体需求以及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赔偿标准。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务必仔细审查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