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准备要离婚,想问一下,结婚后拆迁的房子分了三套,还没拿到房产证,以前房产证户主是我公公,请问,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我有分到房子吗,还有去年我公公卖了一套房子30万给我老公做投资,要是离婚我能分到一部分吗
2025-09-30 20:5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否登记为夫妻共有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和您的丈夫离婚时,如果该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则该房屋仍应视为您的共同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公公出售的一套房产30万元给您丈夫作为投资的问题,这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而非买卖行为,因为这种情况下,赠与方(即公公)并没有转移所有权给受赠方(即您的丈夫)。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这笔钱应该由您获得的一部分,建议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这笔款项,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属于您的共同财产或赠与性质。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此类事务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