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本金和利息分配规定 我是债权人,破产企业有抵押权,现变卖后不足支付本息全部,先付本金还是先付利息?有何法律依据规定参照。谢谢
2025-03-11 10:33您好!根据我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破产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为。 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破产企业变卖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本息,应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按照上述顺序清偿其他债务。因此,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您应该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才能考虑支付剩余的本金或利息。这主要基于《破产法》的规定,即破产企业首先应当先行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以保障其正常运营和员工生活不受影响。如果您对具体的执行细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