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生日2.21,我和老公2010年结婚,有一女孩7岁了,婚前有一套房一辆车是公公出钱以老公的名义买的,户名都是老公的,我们一直在住着,我和老公开一洗车店,公公婆婆在鱼棚养鱼,忙的时候老公也过去帮忙,13年遇到鱼棚拆迁,有一部分拆迁款,公公婆婆说为了孩子上学要再买一套房子,由于烟台房价太高,我们就在潍坊买了一套,都在老公名下,17年4月老公因病去世,现在我,孩子,公公婆婆住在一起,老人负责接送孩子上下学,孩子和我只有晚上在家吃饭,家里水,电,燃气,物业费都是我出,目前孩子上学的一切费用也都是我自己供,老公去世后公公婆婆从我这里拿走了房产证也没说一声。请问这房子应该怎么分配?
2025-07-23 18:1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您已经证明了该房屋属于您和丈夫共同所有,且用于居住。因此,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房屋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或存在其他特殊权利,否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公公婆婆要求购买新房的问题,他们有权获得适当补偿,但这种补偿不应超出其投资价值的合理范围,并且应该考虑到您作为照顾者对家庭的支持。 由于您已经支付了孩子的教育费用,那么这部分支出可以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您提到的老人帮助照顾孩子的义务以及生活费用,这些都应当由您来承担,因为这是基于夫妻之间的责任关系而产生的义务。此外,您还应当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负担这些额外的开支,如果没有,则可能需要寻求财务援助或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如果双方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协商或者诉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