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因孩子归女方,男方净身出户,把财产都给了女方,并且每个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现在孩子略微偏矮,医生建议打生长激素,女方是否有权要求男方付费?而男方是否有权拒绝?
2025-02-03 15:57在离婚过程中,双方有权就子女的抚养、探视、教育等问题进行协商和约定。如果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用的要求,另一方有义务提供合理的经济支持。但是,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以及金额多少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关于打生长激素的问题,这是一项医疗干预措施,通常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医生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实施。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最终的决定权应该属于专业人士。 最后,关于男方是否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那么男方无权拒绝支付。然而,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协议中存在不平等条款,则男方可能有权拒绝支付。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条款。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