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学校,与同学无意相撞,严重骨折,己动一次手术,还须二次,请问我是找学校还是找谁负担费用
1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学生在校园内受到伤害的,应当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学生的伤害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比如他人的故意行为或者学校的设施存在缺陷等,那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您的儿子在校园内受伤并接受了两次手术,这可能是由于他与其他同学发生碰撞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学校提出赔偿请求。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义务确保其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并采取措施预防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风险。 同时,如果您认为学校的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例如向当地教育局投诉或提起诉讼。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应该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持。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