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6月份骑摩托车驾证被扣了24分,需要考科目一和科目三,现在56个学时还没学完,骑摩托车又被交警抓到,开了张单子又被扣24分,我去处理,交警告诉我,让我学完上一次的科目一科目三,拿到驾驶证再处理这一次的24分,再考一遍科目一科目三,这样处理合法吗?我驾驶证暂扣学习期间不应该按无证驾驶处理吗?
2025-03-27 23:18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逾期未参加学习,或者学习后仍不合格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驾驶证。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或者撤销的;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使用的。 因此,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您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学习并接受处罚。同时,由于您之前已经因为同一违法行为被扣过两次驾照,按照相关规定,您需要重新通过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交警部门了解具体处理流程,并按照要求进行学习和考试。如果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