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海东农村户,己婚24年了,长期在工地打工,有两个儿子都上大学了,她也很好,勤俭持家,可我就是跟她培养不起感情,很烦恼,想离婚,她坚决不离,我可以不要住房,并承担儿子大学费用。求助于您!
2024-08-05 01:49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和爱护,建立和谐的婚姻关系。如果你确实感到无法与妻子建立深厚的感情联系,可以考虑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如果你们仍然难以解决分歧,建议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彼此的需求和期望。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法律规定一方有特殊贡献时,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你提到愿意放弃住房并承担儿子的大学费用,这是你的权利之一。但是,在决定是否要离婚之前,你应该考虑清楚自己的未来计划以及对家庭的影响。如果有需要,你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谨慎考虑,确保自己做出的是最明智的选择。